序号 | 场所/环节/部位 | 较大危险因素 |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| 主要防范措施 | 依据 | 责任人 |
(一)模板支架 |
1 | 支架基础 | 基础不坚实平整,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、底座、扫地杆、排水设施,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,导致支架坍塌。 | 坍塌 | (1)基础应坚实、平整,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。 (2)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、垫板,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(3)支架底部纵、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; (4)基础应设排水设施,并应排水畅通。 (5)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,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,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2条; 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》JGJ162。 | |
2 | 支架构造 | 未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,未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,水平杆未连续设置导致支架坍塌。 | 坍塌 | (1)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。 (2)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,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。 (3)竖向、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、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2条; 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》JGJ162。 | |
3 | 支架稳定 | 浇筑混凝土时未对支架的基础沉降、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。 | 坍塌 | 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、架体变形进行监控,基础沉降、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2条; 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》JGJ162。 | |
4 | 杆件连接 | 立杆连接未采用对接、套接或承插接长,水平杆连接、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不符合规范要求。 | 坍塌 | (1)立杆应采用对接、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,并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(2)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(3)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,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。 (4)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2条; 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》JGJ162。 | |
5 | 底座与托撑 | 螺杆直径与立杆内径不匹配,旋入螺母内的长度或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支架坍塌。 | 坍塌 | (1)可调底座、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,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(2)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 5 倍的螺距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2.4条; 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》JGJ162。 | |
6 | 支架拆除 | 拆除前未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。 | 坍塌 | (1)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。 (2)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,并应设专人监护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2.4条; 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》JGJ162。 | |
(二)三宝四口 |
1 | 安全帽、安全带 | 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、安全带高处作业时导致人员高处坠落。 | 高处坠落 | (1)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。 (2)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GB2118的要求。 (3)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。 (4)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(5)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GB6095的要求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3.3条; 《安全帽》GB2118; 《安全带》GB6095; 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JGJ80。 | |
2 | 安全网 | 建筑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,导致人员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。 |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| (1)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。 (2)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GB5725的要求。 (3)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×10cm=100cm2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3.3条; 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JGJ80。 | |
3 | 临边防护 | 作业面无临边防护或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,导致人员高处坠落。 | 高处坠落 | (1)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。 (2)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、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(3)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、工具式,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3.3条; 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JGJ80。 | |
4 | 通道口防护 |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、不牢固,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,导致人员高处坠落。 | 高处坠落 | (1)通道口防护应具有严密性、牢固性的特点; (2)为防止在进出施工区域的通道处发生物体打击事故,在出入口的物体坠落半径内搭设防砸棚,顶部采用 50mm 木脚手板紧密铺设,两侧沿架体封闭密目式安全网; (3)建筑物高度大于 24m 或使用竹笆脚手板等低强度材料时,应采用双层防护棚,以提高防砸能力。 | 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》(J1334-2011)第3.13.3条; 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JGJ8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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